1)章一二四八 他国国籍并没有好使!_我就是传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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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入狱第两个月零八天,时间进入了冬季。

  这期间,尹海峰来提审了我两次,而我也没有抵抗,如实交代了杀害林恒发的罪行。因为这事儿,你不交代也不行,警.察都亲眼看见了。

  至于其它的审讯方向,比如组织涉黑,涉嫌指使杀害他人,等一系列相关罪行,我都没有承认!

  这倒不是我在做垂死挣扎,而是这些事儿不能说,因为一旦说了,那牵扯的人就太多了,咬来咬去,大家就全完了。

  事实上,我对自己的审判结果,已经心里有数了!

  死刑,应该是没跑了!

  因为如果我只是单纯的杀害林恒发,那应该还有机会,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定性有很多种。有激情杀人,过失杀人,防卫杀人等等定性,所以,只有一条命案的话,那在外面的朋友运作运作,我应该能弄个死缓!

  可是当街驳火,拎着**横扫,再加上大东庄园的暴力事件,等等一系列恶劣案件,都有我的影子!在这种影响下,哪怕我没开枪,仅仅只是个组织者,那也够呛能活着走出监狱!

  所以,我已经没有了挣扎的心思,只求胡科,仔仔,蒋经,张奔,李宁,大盆他们已经跑出去了!

  可我的哀求,好像并没有什么用,尹海峰提审两次过后,检察院就受理了此案件!

  检察院在审讯我的时候,提到了胡科,仔仔,还有蒋经,并且详细问了一下他们三人在大东庄园中扮演的角色,和参与杀人的细节。

  我一听这话,心里瞬间明白过来,他们三个肯定也进来了!

  而检察院应该是把我们列为了主要案犯,所以进行了常规审讯。

  我面对检察院的审问,沉默了,多一个字都没说!

  三天以后,检察院因证据矛盾,案件不清为由驳回了公安机关的资料,要求补充侦查!

  这个举动,并不是说,我在外面的关系发挥了作用,而是检察院的例行公事而已。因为如此复杂的案件,检察院驳回来两次,都在合理范围内!

  看守所里。

  我坐在七处“死人坑里”,翻着一本网络小说,安静的看着。

  到现在为止,我进来两个多月的时间,一个家人或朋友都没来接见过,律师也没有。由此可见,公安机关对我的看管,有多严格!

  ......

  另一头。

  缅甸。

  林先生之子阿德,在父亲被彭家软禁将近半年时间后,第一次与缅共代表私下里碰面。双方一通寒暄过后,直奔主题。

  “武力解决矛盾,军部已经提上日程!缅共对林家的第四特区,一直抱有友好的态度,我们希望在果敢彭家的问题上,能得到你们的支持!”

  缅共代表是一个中年男子,秃顶,四十多岁,说话铿锵有力,语句清晰。

  “我和我父亲一直对贵方的政治方针持赞同态度,和平,才是发展的第一要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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